欢迎阅读百越大梅山物联网服务条款协议(下称 “本协议”)。本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使用百越大梅山物联网所提供的在企业间(B-TO-B)电子市场中进行贸易和交流的各种工具和服务(下称“服务”)。
1. 接受条款。
以任何方式进入百越大梅山物联网网站即表示您同意自己已经与百越大梅山物联网订立本协议,且您将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条款”) 约束。如百越大梅山物联网“条款”有任何变更,百越大梅山物联网将提前七日在其网站上刊载公告,通知予您。您应在第一次登录后仔细阅读修订后的“条款”,并有权选择停止继续使用“服务”;一旦您继续使用“服务”,则表示您已接受经修订的“条款”,当您与百越大梅山物联网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服务协议为准。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除非经百越大梅山物联网的授权高层管理人员签订书面协议,本协议不得另行作出修订。
2.谁可使用百越大梅山物联网网站?
“服务”仅供能够根据相关法律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的个人或公司使用。因此,您的年龄必须在十八周岁或以上,才可使用本公司服务。如不符合本项条件,请勿使用“服务”。百越大梅山物联网可随时自行全权决定拒绝向任何人士提供“服务”。“服务”不会提供给被暂时或永久中止资格的百越大梅山物联网会员。
3. 收费。
本公司保留在根据第1条通知您后,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利。您因进行交易、向本公司获取有偿服务或接触本公司服务器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以及相关硬件、软件、通讯、网络服务及其他方面的费用均由您自行承担。本公司保留在无须发出书面通知,仅在百越大梅山物联网网站公示的情况下,暂时或永久地更改或停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
4.百越大梅山物联网网站仅作为交易地点。
本公司网站仅作为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的地点。但是,本公司要督促做好交易所涉及的物品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此外,您应注意到,与外国国民、未成年人或以欺诈手段行事的人进行交易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5.您的资料和供买卖的物品
“您的资料”包括您在注册、交易或列举物品过程中、在任何公开信息场合或通过任何电子邮件形式,向本公司或其他用户提供的任何资料,包括数据、文本、软件、音乐、声响、照片、图画、影像、词句或其他材料。您应对“您的资料”负全部责任,而本公司仅作为您在网上发布和刊登“您的资料”的被动渠道。但是,倘若本公司认为“您的资料”可能使本公司承担任何法律或道义上的责任,或可能使本公司 (全部或部分地) 失去本公司的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或其他供应商的服务,或您未在百越大梅山物联网规定的期限内登录或再次登录网站,则本公司可自行全权决定对“您的资料”采取本公司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该类资料。您特此保证,您对提交给百越大梅山物联网的“您的资料”拥有全部权利,包括全部版权。您确认,百越大梅山物联网没有责任去认定或决定您提交给本公司的资料哪些是应当受到保护的,对享有“服务”的其他用户使用“您的资料”,本公司也不必负责。
5.1 注册义务。
如您在百越大梅山物联网网站注册,您同意:
(a) 根根据百越大梅山物联网网站刊载的会员资料表格的要求,提供关于您或贵公司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
(b) 维持并及时更新会员资料,使其保持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倘若您提供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或百越大梅山物联网有合理理由怀疑该等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百越大梅山物联网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注册身份及资料,并拒绝您在目前或将来对“服务”(或其任何部份) 以任何形式使用。如您代表一家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在本公司登记,则您声明和保证,您有权使该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5.2 会员注册名、密码和保密。
在登记过程中,您将选择会员注册名和密码。您须对您的会员注册名和密码保密。您同意:
(a) 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会员注册名或密码,或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您会立即通知百越大梅山物联网;
(b) 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网站。百越大梅山物联网不能也不会对因您未能遵守本款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负责。
5.3 关于您的资料的规则。
您同意,“您的资料”和您供在百越大梅山物联网网站上交易的任何“物品”(泛指一切可供依法交易的、有形的或无形的、以各种形态存在的某种具体的物品,或某种权利或利益,或某种票据或证券,或某种服务或行为。本协议中“物品”一词均含此义)
a. 不会有欺诈成份,与售卖伪造或盗窃无涉;
b. 不会侵犯任何第三者对该物品享有的物权,或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或隐私权、名誉权;
c. 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规范出口管理、贸易配额、保护消费者、不正当竞争或虚假广告的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d. 不会含有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的内容;
e. 不会含有淫秽、或包含任何儿童色情内容;
f. 不会含有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他电脑程序;
g. 不会直接或间接与下述各项货物或服务连接,或包含对下述各项货物或服务的描述:
(i) 本协议项下禁止的货物或服务;或
(ii) 您无权连接或包含的货物或服务。
此外,您同意不会:
(h) 在与任何连锁信件、大量胡乱邮寄的电子邮件、滥发电子邮件或任何复制或多余的信息有关的方面使用“服务”;
(i) 未经其他人士同意,利用“服务”收集其他人士的电子邮件地址及其他资料;或
(j) 利用“服务”制作虚假的电子邮件地址,或以其他形式试图在发送人的身份或信息的来源方面误导其他人士。
5.4 被禁止物品。
您不得在本公司网站公布或通过本公司网站买卖:
(a) 可能使本公司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的任何物品;或
(b) 百越大梅山物联网认为应禁止或不适合通过本网站买卖的任何物品。
6.隐私。
尽管有第6条所规定的许可使用权,百越大梅山物联网将仅根据本公司的隐私声明使用“您的资料”。本公司隐私声明的全部条款属于本协议的一部份,因此,您必须仔细阅读。请注意,您一旦自愿地在百越大梅山物联网交易地点披露“您的资料”,该等资料即可能被其他人士获取和使用。
7.交易程序。
7.1 添加产品描述条目。
产品描述是由您提供的在百越大梅山物联网网站上展示的文字描述、图画和/或照片,可以是
(a) 对您拥有而您希望出售的产品的描述;或
(b) 对您正寻找的产品的描述。您可在百越大梅山物联网网站发布任一类产品描述,或两种类型同时发布,条件是,您必须将该等产品描述归入正确的类目内。
百越大梅山物联网不对产品描述的准确性或内容负责。
7.2 就交易进行协商。
交易各方通过在百越大梅山物联网网站上明确描述报盘和回盘,进行相互协商。所有各方接纳报盘或回盘将使所涉及的百越大梅山物联网用户有义务完成交易。除非在特殊情况下,诸如用户在您提出报盘后实质性地更改对物品的描述或澄清任何文字输入错误,或您未能证实交易所涉及的用户的身份等,报盘和承诺均不得撤回。
7.3 运用常识。
本公司不能亦不试图对其他用户通过“服务”提供的资料进行控制。就其本质而言,其他用户的资料,可能是令人反感的、有害的或不准确的,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带有错误的标识说明或以欺诈方式加上标识说明。本公司希望您在使用本公司网站时,小心谨慎并运用常识。
8.交易系统。
8.1 不得操纵交易。
您同意不利用帮助实现蒙蔽或欺骗意图的同伙(下属的客户或第三方),操纵与另一交易方所进行的商业谈判的结果。
8.2 系统完整性。
您同意,您不得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百越大梅山物联网网站网站的正常运作或正在本公司网站上进行的任何交易。您不得采取对任何将不合理或不合比例的庞大负载加诸本公司网络结构的行动。您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披露您的密码,或与任何第三者共用您的密码,或为任何未经批准的目的使用您的密码。
8.3 反馈。
您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损害信息反馈系统的完整性的行动,诸如:利用第二会员身份标识或第三者为您本身留下正面反馈;利用第二会员身份标识或第三者为其他用户留下负面反馈 (反馈数据轰炸);或在用户未能履行交易范围以外的某些行动时,留下负面的反馈 (反馈恶意强加)。
8.4 不作商业性利用。
您同意,您不得对任何资料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百越大梅山物联网授权高层管理人员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复制在百越大梅山物联网网站上展示的任何资料并用于商业用途。
9. 违反规则会有什么后果?
在不限制其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发生下述任一情况,本公司可立即发出警告,暂时中止、永久中止或终止您的会员资格,删除您的任何现有产品信息,以及您在网站上展示的任何其他资料:
(i) 您违反本协议;
(ii) 本公司无法核实或鉴定您向本公司提供的任何资料;或
(iii) 本公司相信您的行为可能会使您、本公司用户或通过本公司或本公司网站提供服务的第三者服务供应商发生任何法律责任。在不限制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倘若发现您从事涉及本公司网站的诈骗活动,百越大梅山物联网可暂停或终止您的帐户。
10. 赔偿。
您同意,因您违反本协议或经在此提及而纳入本协议的其他文件,或因您违反了法律或侵害了第三方的权利,而使第三方对百越大梅山物联网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职员、代理人提出索赔要求(包括司法费用和其他专业人士的费用),您必须赔偿给百越大梅山物联网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职员、代理人,使其等免遭损失。
11. 遵守法律。
您应遵守与您使用“服务”,以及与您竞买、购买和销售任何物品以及提供商贸信息有关的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
12. 无代理关系。
您与百越大梅山物联网仅为独立订约人关系。本协议无意结成或创设任何代理、合伙、合营、雇用与被雇用或特许权授予与被授予关系。
13. 通知。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任何通知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就百越大梅山物联网而言) 电子邮件地址为以本站域名后缀之地址,或 (就您而言) 发送到您在登记过程中向百越大梅山物联网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或有关方指明的该等其他地址。在电子邮件发出二十四 (24) 小时后,通知应被视为已送达,除非发送人被告知相关电子邮件地址已作废。或者,本公司可通过邮资预付挂号邮件并要求回执的方式,将通知发到您在登记过程中向百越大梅山物联网提供的地址。在该情况下,在付邮当日三 (3) 天后通知被视为已送达。
14. 不可抗力。
对于因本公司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或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本公司延迟或未能履约的,百越大梅山物联网不对您承担任何责任。
15. 转让。
百越大梅山物联网转让本协议应提前七日公示并通知所有用户。
16. 其他规定。
本协议取代您和百越大梅山物联网先前就相同事项订立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本协议各方面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的管辖。倘若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该项规定应被撤销,而其余规定应予执行。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设,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款的范围或限度。本公司未就您或其他人士的某项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明本公司撤回就任何继后或类似的违约事件采取行动的权利。
17. 诉讼。
因本协议或本公司服务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管辖法律。